為切實提高城建環資工委立法、監督、決定事項的針對性、科學性、時效性,為省委、省人大常委會科學決策、民主決策、依法決策提供依據,現就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見。
一、從講政治高度充分認識調查研究工作的極端重要性
調查研究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,是我們黨領導革命、建設和改革的基本經驗、基本方針和基本制度,也是我們黨一切為了人民、一切依靠人民的具體實踐。“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”、“不做正確的調查同樣沒有發言權”。城建環資工委全體同志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認識調查研究工作的極端重要性,在人大“兩個機關”建設中充分運用好、發揮好調查研究這一人大工作的優勢,真正把調查研究作為密切聯系群眾、推進作風建設、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證,以解放思想、實事求是、開拓創新、與時俱進的精神,扎扎實實開展調查研究工作。
二、健全調查研究工作制度
建立工委領導帶頭調研責任制度。工委主任、副主任每年至少確定2個重點調研課題,帶隊開展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,每年累計下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90天,處級干部下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60天。建立調查研究聯系點制度。工委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要結合工作,建立調研聯系點,每年到聯系點調研不少于2次。建立調查研究工作交流研討制度。每次調研必須明確主題和目的,形成調研報告,并在工委支部會上交流研討。
三、創新調查研究工作方法
積極探索開放式調研、運用現代化手段調研,充分發揮城建環資委員會委員和省國土、環保、住建等省直相關部門、基層人大和人大代表作用。運用好召開座談會、實地考察、專題調查等傳統調研方法和向社團組織、調查機構咨詢及利用信息網絡征求意見建議等方法,增強調研工作的廣泛性和科學性。
四、提高調研工作的針對性、時效性
調查研究工作要堅持圍繞中心、突出重點、貼近實際、勇于創新的總體思路,堅持發現問題、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原則,切實提高質量。2018年環境資源領域要重點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,特別是打贏藍天保衛戰所涉及散煤管控與清潔能源替代、散亂污企業整治與產業轉型升級、機動車尾氣污染物防治與交通運輸結構調整進行調研,城鄉建設領域要重點圍繞促進綠色建筑發展、城鄉垃圾治理、城市園林綠化和地下管網建設、防震減災進行調研。一要加強基礎性調研,掌握相關工作的基本情況、基本數據,為開展工作提供依據。二要加強政策性調研,針對相關工作實施的難點、熱點、焦點,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。三要加強典型性調研,發現、總結、分析、提煉基層的實踐經驗和群眾的創造,為科學立法、監督和決定提供支持。